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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排烟风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紧急通知
更新时间:2015-10-28 11:19 发布者:德通风机
2015年5月13日中国通用风机行业协会风机分会秘书长陈凤义应邀参加了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组织的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工作的讨论会,会上对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沟通,陈凤义秘书长重点对消防排烟风机试验项目、消防排烟风机单元的划分及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资质进行了论证。
日前,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编制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暨火灾防护产品、消防防烟排烟设备产品已经发布,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